发表时间:2020-12-31
升降车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一般规定
1、升降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。
2、升降车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心理缺陷,严禁酒后作业。
3、升降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升降车的性能、构造。
4、作业时,升降车周围5m以内,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。
5、严禁利用升降车的井架、横竖支撑牵拉缆绳、标语和其他与升降车无关的物品。
6、禁止任何人员对升降车的构件、装置、安全警示牌等设施进行恶意破坏。
7、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:
(1)天气恶劣:大雨、大风(六级以上)等。
(2)灯光不明、信号不清。
(3)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。
二、安全操作要求
1、作业前应做好以下检查:
(1)启动前依次检查:接地线、电缆线、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。地线无松动,电缆完好无损、无障碍,机件无漏电,安全装置、电气仪表灵敏有效。
(2)升降车各结构表面应无变形、锈蚀;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。
(3)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,齿轮箱无漏油现象。
(4)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,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。
(5)升降车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,超高限位灵敏可靠。
2、控制器(开关)手柄应在零位。电源接通后,检查电压是否正常;机件无漏电现象;电器仪表有效,指示准确;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,试验各限位装置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,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。确认无误、无损、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。